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11 17:37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21:36
根据《联合国宪章》,国家在国际关系中合法使用武力的依据和条件是为自卫而使用武力。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 联合国任何会员国受武力攻击时,在安全理事会采取必要办法,以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以前,本宪章不得认为禁止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之自然权利。会员国因行使此项自卫权而采取之办法,应立向安全理事会报告,此项办法于任何方面不得影响该会按照本宪章随时采取其所认为必要行动之权责,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
扩展资料:
《联合国宪章》第四十一条 安全理事会得决定所应采武力以外之办法,以实施其决议,并得促请联合国会员国执行此项办法。此项办法得包括经济关系、铁路、海运、航空、邮、电、无线电及其他交通工具之局部或全部停止,以及外交关系之断绝。
第四十四条 安全理事会决定使用武力时,于要求非安全理事会会员国依第四十三条供给军队以履行其义务之前,如经该会员国请求,应请其遣派代表,参加安全理事会关于使用其军事部队之决议。
参考资料来源:国务院——联合国宪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21:35
就是几个常任理事国投票决定的!不过像美国那么牛b的国家,他根本不管投票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