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已满18岁,是否就可以不抚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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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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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1:55
一、按照法律规定,子女成年后,非因特殊情况,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上大学、结婚所需的费用父母可以不负担。当然,父母基于感情自愿继续承担的.法律不予干预。
《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可见,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是两种子女: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满18周岁的子女显然已属成年,那是否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呢?
《婚姻法解释(一)》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满l8周岁的成年子女只有还在高中或是初中、小学接受教育的,或者由于某些客观原因导致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才有权利向父母请求给付抚养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对于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具有劳动能力的子女,只要已经结束了高中及其以下的学历教育就不能再要求父母承担抚养费了;即使由于考上大学仍在学校接受教育,此时父母也无付给子女抚养费的义务。当然,父母自愿给付抚养费的,子女可以接受。
二、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由以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当父母离婚后子女已满十八岁是可以不继续给其抚养费的,当孩子残疾或是丧失部分劳动力无法继续生活的,父母还是要继续对其进行抚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1:55
如果不能自立,还是需要管的只是双方不需要拿抚养费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1:5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如果孩子具备足够的自我生活能力就可以不用扶养了
但如果孩子还不具备此能力,就还需要资助
提问我想问问,我有两个孩子,协议离婚的,女儿归我儿子归他,协议他支付女儿每月生活费600,我们离婚几年了,七年他一分没支付过,后来孩子上了技校两年,这两年期间他给了一半费用,另一半我在支付,到现在女儿十七岁了,他现在不给孩子的生活费了。儿子也是我一直带着的,他也没给过生活费以及生活起居都没管过,问问您,这我怎么办
因为女儿还有三年半才毕业,这期间我们还能不能问他要生活费和报名费呢
我能不能起诉他?
离婚的时候大的八岁,小的四岁,都是我一个人在管,男方偶尔过年给孩子买点东西
期待等您的回复
回答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
按照协议,他就应该支付该有的费用
有协议,有法律效应的协议你完全可以起诉他
提问事过这么多年了,我能起诉他吗?因为我现在联系不到他了,微信手机拉黑我了。
回答具体的问题还是需要去找律师的
有法律效应的协议在的话是可以的
具体的问题还是需要去找律师的
具体的问题还是需要去找律师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1:56
你好,《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你可以向你父亲要求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