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50年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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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4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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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7 08:28
� 第一阶段,1979年到1984年,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宁夏的固原县张易乡、贺兰县通义乡、金贵乡等首先实行“定产到田,责任到户”的农业生产责任制。1981年,固原地区各县和银北的贺兰县普及大包干。1982年开始向银南全面推进,普遍实行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区99.9%的农户承包经营了81.4%的集体耕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
� 第二阶段,1985年到1991年,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改革农产品流通*,发育农产品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家庭承包制。一方面,坚持“决不放松粮食生产,放手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支持和鼓励农民发展农村工业、商业、运输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等非农产业,使乡镇企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成为宁夏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生力军。另一方面,取消了长达30年之久的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农产品自由上市,自由贸易,市场调节力度加大。在继续发挥国有商业主导作用的同时,鼓励农民进入流通领域,搞活农产品流通,全区集贸市场迅速发展,农业生产逐步迈入市场化轨道。同时,围绕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合同完备率达90%以上。发展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第三阶段,1992年至今,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八十年代后期,宁夏的中卫县积极探索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九十年代以来,各地把推进农业产业化作为农村改革的大事来抓,成功地总结出了利通区汉渠乡先建基地后建龙头和金积镇先建“龙头”、后建基地的两种产业化模式。1994年,自治区决定在经济发展较快、基础设施较好的引黄灌区推进农业产业化,培植了利通区的奶牛业,银川市的蔬菜业,中卫县的养鸡业,农垦的葡萄、甜菜、啤酒原料加工及西吉的马铃薯加工等一批典型。1998年,自治区又制订了《宁夏1998—2002年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了对粮食、肉奶、皮毛绒、葡萄酿酒、生物制药和水产果菜等6大主导产业进行产业化经营。目前,全区已有30%的主导农产品基本上实现了产业化经营。已发展各种产业化服务组织641个,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占23.3%,专业市场带动型占10.6%,中介组织带动型占8.7%,贩运大户占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