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26年了,年休假才10天,今年7月25日合同满了不想做了,还应享受年休假几天?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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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8:38
您好。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的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您在公司工作26年,年休假应为15天,公司应当予以补足。
2、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您到7月25日离职,已过日历天数为206天,206÷365=0.56 0.56×15=8.4
如果您今年一天年假也没休,到7月25日还可享受8天的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