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社会救济优抚政策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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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4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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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5 09:02
第一,官民结合,以官方为主。地方*每年有相应的补助救济预算,每年按需拨款。民间有自发形成的救助队伍,属于临时性质,一般由当地士绅地主举办。
第二,*与地方分工合作。*有常备的常平仓,救济仓。地方有地方储备仓库。平时小灾小难地方自主救济。遇到大灾大难*下派*,统一利用各地的常平仓进行救济。
第三,注重发挥当地士绅的作用,让士绅致仕*协调救灾。充分发挥他们在本地的影响力,保证救灾工作更好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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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5 09:02
中国古代社会救济优抚*的特点是包括以下三个层次:首先是建立以义庄为基础的宗族生活与互助互济;其次是建立行业内部的社会保障系统;另外是超越血缘、业缘关系而建立的区域性的社区保障系统,即由地方*倡议而由商民共建的集社会公益事业和生、老、病、死救助于一体的保障机构。明清时各地官商共捐会馆的建立,便具有这一特征。虽然有商人贸易便利上的考虑,但往往超越了业缘关系,给旅外流寓和士子官宦提供了生活上的帮助和感情上的慰藉。我国古代的社会保障事业自宋代全面发展勃兴,反映了在以“不立田制”、“不抑兼并”为特征的财产制度下,全社会在防范社会风险和救助社会弱势成员方面正面临着日益迫切的现实责任。尽管由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社会保障能力偏低,但因*重视并主导其事,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建立了多主体投入、覆盖范围广阔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有力地矫治了社会两极分化的严峻形势,在*悬殊的社会成员之间粘合了一层温情的面纱,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阶级矛盾,整合了社会资源,从而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发展
一是弃婴养育。因生计所迫,父母不能养育子女以至弃之路旁,古来常有。自宋代设立慈幼局、婴儿局后,历代全婴堂、育婴堂之设史不绝书。清代雍正皇帝曾亲书《育婴堂碑文》,要求将广渠门内的育婴堂规制加以完善,号召士庶“捐资为善”,并向全国推广,严饬地方官吏切实做好弃婴养育工作,毋使坠入沟壑。而其良法美意在创建之初即已成型,如前引《湖州婴儿局增田记》中规定:首先由法曹“诘其所从来,真弃儿乃书于籍”,然后“使乳母乳之,月给之粟”,另外“择媪五人为众母,长众乳,各哺其儿又一人。”并且规定了养育八十名弃婴及其相应的常平(财政)补贴数额。明清以后,地方官履新按临,都要仔细过问善堂设立位置,并核对在籍名单和拨补实数。这在方志中的建置、地理和赋役等内容里都有清晰记载。
二是助学济困。科举取士是我国古代选拔人才的主要途径,学而优则仕也是举子们梦寐以求的人生幸事。但因为家境贫穷而辍学的优秀者,也不在少数。如何救助这些贫困学子,*与社会都非常关注。宋元以后,*备有学田、膏火田等公产收入作为膳廪支持。而地方与宗族内部所建立的义学、贡士庄、希贤庄、青云庄则为本地或族内贫寒子弟完成学业解除了后顾之忧。真德秀在为友人林彬作的《万桂社规约序》中便感慨自己成长深受乡人之助,因此为官后“每举辄助钱二十万”置为“义廪”,“示不忘本也。”后来姚勉《武宁田氏希贤庄记》便指出,武宁田德伦兄弟倡建希贤庄即是慕真德秀“义廪”而立。欧阳守道和文天祥为庐陵、吉水等县贡士庄所写散记,都高度肯定了它们在助学济困与振兴庐陵文化中的积极贡献。直到明清时期,繁荣的庐陵文化阵营中,贫穷子弟代有巨儒名宦,并非偶然,他们往往得益于这一善举。
三是贫病救治。无钱治病,是穷人的共同遭遇。*和社会各界如何去拯救这些贫病者,实是从佛教寺院的善业中得到启发的。自北宋*大力兴办义诊慈善机构后,至南宋蔚然成风,并作为地方*重要善政加以鼓励。如高斯得《江东提刑司新创药局义阡记》“捐司存羡钱百万,创业药局。制急于民用者凡五十品,民有疾咸得赴局就医,切脉给药以归”。吴渊《济民药局记》盛赞列圣“以民命为重”的“好生之德”,鉴于“近世天下郡国台府开设广惠局以便民服饵”,由浙西提刑在苏州买房三十五间,创济民药局,以资春疫的预防与治疗。元代汤弥昌《平江路新建惠民药局记》曾谈到**要求地方各路府“设惠民药局,官给钞本,散诸药市,月取其息以资制剂”。
四是养老善终。老有所养是每一个人都企盼的人生结局,但总有一些人因为各自的不幸而变成鳏寡无靠。自北宋崇宁年间在常平仓下设立安济坊、漏泽园后,以赡养鳏寡老人为宗旨的养济院、居养院、安济院纷纷建立。如南宋刘宰《真州居养院记》指出:“居养院以处老疾无告者,其来远矣!”而此前朱熹《江西运司养院记》讲到仅南昌延庆、崇和二门外便有多个养济院,安置老病者。全国同类善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以至吴潜《广惠坊记》惊叹“穷州陋邑犹有所谓居安、安济之所”。明清以后,虽然代有兴废,但以养济院为核心的善堂义举仍然保留完整。明代敖英《东谷赘言》记:“我朝设养院以养民之鳏寡而无告者也;惠民药局以济疾病之穷者也;漏泽园以葬无主之死者也;课守令积谷而为殿最以赈凶岁之饥者也。”与此同时,家族中的义庄、义田对本族鳏寡老人按期发放赡养费用,使其不致于流落外乞,有力地补充了*的养老设施之不足,甚至成为养老保障最有力的社会基础。
五是理丧恤葬。中国传统文化饱蕴着悲天悯人的善德观念,死葬相恤是自孟子呼吁“仁政”以来统治阶级寻求社会安定的治道理想,北宋元丰年间*倡建漏泽园,以示王道仁政的德泽“上昭在,下漏泉”,终于将善念变为现实,其后历代奉为定制。而民间社会的恤葬善举则随着佛教的传入,早已悄然施行。*的主导更加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其后民间捐建的义冢、义阡和漏泽园遍布全国各地,极大地推动这项慈善事业的发展。如元代贡师泰《义阡记》便感叹:“凡孤贫无依,羁旅无归者,皆得葬焉。”明代林希逸《福州新创义阡记》在盛赞卧云庵僧人的高义时,深刻体会到“养生送死而无憾”对死者来说是入土为安,于生者来说何尝不是一大心安理得的善事呢!
六是失业救济。它是伴随着商业社会的初步形成,产生了失业风险后而建立起来的。而商人为规避包括失业在内的各种生存风险,积极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如明清苏州碑刻《布业经义公所善举碑》所议定的同业伙友之间互助救济,实是与家族血缘保障系统不同的另一个保障体系,即以业缘为纽带的社会保障,加入了失业救济的重要内容。又如道光《旅粤江西义庄条规》记载:乾隆年间江西商人在佛山建立的江西义庄,是个商人捐建的保障体系,对于流寓南粤的江西商人,有病者给予医治,歇业者给予生活补助,无法经营生计者给旅费遣返故里,死亡无以归葬者义阡;归葬者给亲属六两丧葬银和运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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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5 09:03
引言
在封建社会时期,中国就形成了以朝廷为主导的社会救助和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救助,不过由于地理位置产生的救助滞后性和宗族救助的局限性,导致很多灾民得不到及时的救治而丧生。
宋朝开始,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传统的社会救助和宗族救助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为了更大范围的进行社会救助,诞生了新型社会救助方式。
*储备救助
北宋以来,随着坊市制度的发展,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民众开始向城市迁徙,而随着时间的发展,*差距越来越明显,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不得不改变传统的社会救助方式。
笔者之前发布的文章中有提到宋朝统治者为了应对灾害设立了常平仓,平时稳定物价,保障京师粮食供给,之后更是在各城市周围设立多处常平仓,可是常平仓只能用来救助城市内的人口,无法救助农村人口。
广惠仓
为了保障农村人口也能得到救助,自公元1057年起,宋朝统治者下令在全国各地兴建广惠仓,广惠仓只救助不能自力更生的老年人和幼儿,改善了这些老人和幼儿生活条件,从此城市和农村都有了保障基本生活生存的救助措施,这也是全国性救助机构的萌芽时期。
之后的统治者在广惠仓的基础上,开始兴建养老院(古时称作居养院),当时的居养院并非像现代养老院一样只有老人,居养院当时还没细致分工,只是将老弱病残幼全部安置在居养院,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照看,居养院的顺利实施,标志着中国古代从单一的赈灾救助,向日常救济、赡养发展,形成了较为先进的救助体系。
跨越血缘的民间救助
之前也提到了由于城市化的发展,很多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族救助渐渐被淘汰,从而产生了跨越血缘的民间救助。
1、救助主体
参与民间救助的都是当地商人以及豪绅生活富裕的群体,其中商人是最主要的救助群体。虽说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采用“重农抑商”的*,但是在救助时,商人群体都是以积极的态度参与朝廷提出的救助*,发挥出其不慕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
宗族分支祠堂
根据史料记载,很多商人在救助时并非通过白天在特定地点施粥、发放钱币,这样做无法辨别哪些是需要救助的人,为了避免有些家庭贪小便宜,这些商人都是通过在白天观察哪些人居住在破烂的地方(类似于美国的贫民窟),然后悄悄在夜晚派人将一点钱财放于贫困家庭门内,这样既有效帮助了贫困家庭,同时也不想让这些人发现是谁在救助,保护了他们的尊严,真正做到了不慕名利、无私奉献。
以碎金银或钱会插于门缝,以周其苦,俾侵晨展开户得之,如自天降。——吴自牧《梦粱录》
2、救助类型
前面所说的救助主体中,当地豪绅基本都是凭借个人意愿进行救助,唯有商人会报团取暖,互相救助,据史料记载,商人会救助同行业者或者是行业的上下游的经营者,他们通过给最下游的经营者提供便利,让其能够顺利运转。
且如有卖炊饼者,自别处来,未有地与资,而一卖饼诸家便与借市,某送炊具,某贷面料,百需皆裕,谓之护引行院,无一毫私心。——刘宰
而当地豪绅选择了与商人不同的救助方式,他们会选择救助宅院周围比较贫困的人,要知道古代平常百姓家根本不会储存粮食,每当度过冬天就会面临粮食紧缺的情况,于是这些豪绅每年都会在春末夏初通过发放钱米药品,救助因为季节交替,没有存粮的贫苦百姓。
施粥救助
每遇春夏交替之时,即出钱米药物,募医官数人,巡门问贫者之疾,从而赒之——龚明之《中吴纪闻》
从民间救助来看,无论是当地豪绅还是商人,都是对十分贫困的人进行救助,虽然救助范围有一定的局域性,但却是十分有效的救助方式,民间救助方式和朝廷救助方式相辅相成,形成了较为先进的救助方式。
新型救助方式的特点
虽然民间救助方式是当地豪绅和商人为了响应朝廷号召而发展起来的,但是这种以朝廷为主,民间为辅的救助方式,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满足了城市和农村的不同需求,相比于之前朝廷的赈灾和宗族救助,这种新型救助方式有三个新的特点:
1、打破原有的局限性
不论是朝廷的救助还是民间的救助,他们救助的对象不再是城市人口和有血缘关系的宗族,而是打破了原有的局限性,开始平等的对待所有民众,尤其以救助不能自力更生的老弱病残幼为主,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在商业上,商人并未因为救助而垄断行业,而是积极帮助下游商人渡过难关,不求回报,这也给很多小型商贩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元代的养济院
2、救助的普遍性
之前的救助只是在发生灾情时朝廷进行的赈灾救助,而且只救助灾民,这种救助方式比较单一,而且这种救助具有突发性和临时性。新型救助方式则打破了传统救助方式的局限性,它通过在日常生活中进行救助,从单一的赈灾扩大到日常救助老弱病残幼,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3、救助的规范性
虽然全新发救助方式十分先进,但是没有新进发制度来规范就会造成资源浪费、滋生*,为了规范救助方式,朝廷出台了一系列*用来规范救助行为,例如在居养院中的居养令,律令规定凡是极其贫困的人都要按照居养令进行救助,对于发生疾病者则用安济令进行救助等等一系列律令,这些律法不仅适用于朝廷的救助机构,而且对于民间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和规范作用。
总结
宋朝时期的新型救助方式,虽然只保证了贫苦人口得到救助,但是从深远层次来看,这种方式却避免了普通百姓养成懒惰的性格,让普通百姓继续保持勤劳勇敢的传统,通过自身劳作摆脱贫困的局面,这种传统也让笔者觉得“扶弟魔”和“啃老族”要不得,只有自己动手创造的财富才值得别人认同。
也希望现代商人能够借鉴古代商人互帮互助的精神,而不是在口罩原料紧缺的情况下恶意提价,赚取国难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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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5 09:03
中国古代社会救济优抚*的特点就是对那些有贡献的人嗯,残疾人生活上有困难了,给予补助,给予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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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5 09:04
中国古代的社会救济妇幼*是会关注各乡人的申请特点的,然后进行家庭环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