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16:02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22:24

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区别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是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的权利,非本集体成员并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主体并没有*。  

2、宅基地使用权人使用的土地只限于农村集体土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设用地指的是国家所有的土地。

3、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限内容仅*在建造用于自己居住的房屋,建设用地使用权还包括建筑后的经营,所以除了占有、使用外还包括收益。

4、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无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大部分情况下都是有偿的,需要交纳土地使用费,只有在划拨的情况下不用交纳。

5、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只能随住房所有权的转移而被动转让,而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让。

6、对于宅基地使用权,实行“地房一致,地随房走”的原物,而对建设用地而言,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单独处分,可以不与其上的建筑物一并转让。

扩展资料:

宅基地拆迁补偿计算:

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分别为: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附: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从化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批准后定期公布。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

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

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参考资料链接:人民网-人民日报话说新农村:宅基地,不可以自由买卖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22:24

1、权利的内容不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利用土地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权利。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

2、产生方式不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式、出让方式、流转方式。

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宅基地使用权:

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权利期限不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农村宅基地:

在取得后可以永久使用,也可以继承。

4、权利主体不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而且需要强调的是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村集体成员内部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城镇户口的居民。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宅基地使用权

百度百科-建设用地使用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22:24

我国现在土地制度中,土地权属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地类)分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它的范畴要比建设用地小的多。

二者都是对他人土地的使用,但也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宅基地使用权是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的权利,非本集体成员并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主体并没有*。  

2、宅基地使用权人使用的土地只限于农村集体土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设用地指的是国家所有的土地。

3、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限内容仅*在建造用于自己居住的房屋,建设用地使用权还包括建筑后的经营,所以除了占有、使用外还包括收益。

4、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无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大部分情况下都是有偿的,需要交纳土地使用费,只有在划拨的情况下不用交纳。

5、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只能随住房所有权的转移而被动转让,而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让。

6、对于宅基地使用权,实行“地房一致,地随房走”的原物,而对建设用地而言,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单独处分,可以不与其上的建筑物一并转让。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一百三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三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第一百三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 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

(五)使用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第一百四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一百四十一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

第一百四十二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第一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第一百四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第一百四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

第一百五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第一百五十一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22:25

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定义不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

2、两者的使用主体不同

宅基地使用权是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的权利,非本集体成员并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主体并没有*。

3、两者的土地权限不同

宅基地使用权人使用的土地只限于农村集体土地;根据《物权法》第十二章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用地指的是国家所有的土地。

4、两者取得的费用条件不同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无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大部分情况下都是有偿的,需要交纳土地使用费,只有在划拨的情况下不用交纳。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宅基地使用权

百度百科—建设用地使用权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22:26

第一,它们取得的方式不同。从现行法的规定来看,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采取审批的方式,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则是通过出让或划拨的方式。第二,它们的权利内容有很大不同。如宅基地使用权就不能转让、不能投资入股。第三,权利主体的身份*不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基本上没有*,自然人、法人均可,且不受隶属关系的*;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且大多与宅基地的所有人有一定的隶属关系。正是因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存在着上述的区别,二审稿才将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分别专章规定,作为并行的权利而存在。对此,我认为应该是毫无疑问的。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
如何将一个文件排在文件夹的第一个? 试管婴儿胚胎分级 试管婴儿胚胎分级8优代表什么 成人高考是成绩出来之后再填志愿吗 成考有必要报第二志愿吗 成人高考被第一志愿录取就不能选择第二志愿吗,分数什么学校都能进,老... 成教可以填报二批志愿吗? 高压电线是什么钢丝 地下水资源会枯竭吗 济南受污染的原因 黄荆条树根是治肾虚壮阳 住宅建筑物使用年限到期了该如何办理 黄荆条可以炖猪肉吗? 什么是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哪些类型?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续期 建议明确续期费用标准 这植物学名叫什么,好像是端午节用来煮蛋的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何操作? 建设用地是什么意思?谢谢各位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吗 上海建设用地有多久期限 房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子还是不是自己的?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局满的补交地税就可以继续使用对吗? 7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国有建设用地和住宅用地区别 本人新手主播,因为每次直播都没人看总是懒得开播咋办?求帮助,在虎牙, oppofindn外屏有膜吗 oppofindn外屏 苹果mini和OPPOfind n外屏大小 oppofind n内屏分辨率 牡荆叶的牡荆叶-基本资料 古人云:黄荆条条儿出好人,什么是黄荆条条儿? 过去说的负荆请罪的那种黄荆条籽能榨油食用吗? 黄荆条树是不是黄杨 黄荆条水份多少 饭店里的鱼用什么办法养的时间长? 有谁在家养过食用鱼的?请介绍经验 适合鱼缸养的食用鱼 会议室LED屏幕分屏用U盘上传,以前是一整块,现在分成两块屏幕。怎么恢复成一块 led显示屏出现6个窗口怎么合并成一个? 第一章进入名侦探世界的无限流小说 主角第一章进入一个什么秘境 PSP 魔界战记第3章进入新地图的条件是什么? 星辰变中秦羽在第几章进入了逆央境并且知道了姜立的事 暗黑三怎么进入从第1章开始直接进入第2章 Python计算任意图形面积代码怎么敲? python如何实现计算多边形面积 凡人修仙传里的韩立第几章进入了元婴初期 第1章 进入Photoshop CC的世界 PSP游戏王GX第二章进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