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问题,代工生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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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4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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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5:23
受托方买断产品贴上他们的牌子进行销售
——OEM的产品上必须明确写明被委托商及地址,QS号是被委托商的
这种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是要到各自当地的质监局进行委托备案的.
但委托备案现在还要求要公证。公证很麻烦呀,又要收费。如果不去备案,而在产品包装袋上打上“什么什么公司监制”(委托方的名称)、打上委托方的地址和电话等,可以吗?
——不可以哦,若两家同属于一个质监局管辖,可以不用公正的
当然受托加工方的(负责生产的)信息打得很全。我不明白“监制”起的什么作用?难道打了就真的不用备案了?在市场上被检查到会罚款不?
——这个怎么说呢,代工产品很少来查是否在当地质监部门备案的,这种就是没查到万事大吉,一旦被查到就比较棘手,需要找人疏通关系。
有人说:一般监制只注明监制公司的名称,没有出现过监制公司的地址,再说监制和委托加工两回事,不能按委托加工对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监制就是委托加工
还想问问:如果合同上没规定,那么成品检验要生产方的来做吗?
——最好是合同上约定清楚,包括检测的指标,合格范围等等,若没有,那一般默认是生产方负责,因为首先生产商需证明自己生产了合格产品
以上解答,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