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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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2:15
在建立任职资格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存在着以下问题: 任职资格体系的建立是一个复杂的工作,有必要进行统一规划、系统设计。而且,伴随着任职资格体系的建立,相应的激励体系也要随之建立,甚至有可能涉及到组织结构的调整、工作内容的重新分配,而这些,往往是部门层面无法独立完成的。因此,任职资格体系的建立是公司层面的工作,要统一规划。否则,就会造成思想的差异、方法的不同、力量的分散,导致最终的结果事倍而功半。比如,某公司在公司层面建立了一套任职资格管理体系,各部门在执行公司层次的任职资格管理体系的同时又建立了自己本部门的一套任职资格管理体系,这样做造成了管理的混乱和资源的浪费。公司研发中心的任职资格等级划分为6个级别,6级是最低的级别,而工程分公司则只有4个级别,1级为最低级别。这样划分的后果会造成两类人员相互流动时,级别对应出现困难,给管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对于任职资格的评定组织存在着两套“班子”,公司及部门各自建立了自己的任职资格评定组织,其结果是重复评定、互相冲突。
建立任职资格体系应有利于职位之间的业务配合,为人员调配提供更大的空间;有利于打破部门的用人差异,实行统一的人才管理标准;有力于员工自身能力的提高和职位适应性的提高。要收到这样的效果,其前提就是统一规划、系统设计。因为如果不从企业层次进行规划,就无法打破各部门的用人差异,人员调配的空间相对也比较小。 职位族划分在建立任职资格体系的过程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将会直接影响到任职资格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应性。职位族划分包括两个方面:职位分类和职位分层。职位分类是指对工作性质相同、任职能力相似的不同职位进行识别和归类。职位分层是指根据企业战略对人才的要求以及不同职位类别工作难度、任职能力要求的复杂性来对不同职位类别进行层级划分。任职资格专家豆世红认为,职位分类分层必须遵循六大原则:与工作紧密结合原则、适应公司发展要求原则、统一分类原则、区分度明显原则、垂直上升和横向流动双向发展原则以及突出重点领域原则。
只有遵循一定的原则,职位族划分才有依据,才能得到理想的结果。某公司在任职资格管理中,规定了“评聘分离”的原则。这里,“评”指的是判断资格申请人是否达到任职资格标准的要求。“聘”指的是人员配置,将合适的人调配到合适的职位上去。实际上,根据“与工作紧密结合的原则”,就要求将“评”和“聘”结合起来,“评”是“聘”的基础,“聘”是“评”的合理延伸。只“评”不“聘”,会造*才的和公司资源的双重浪费,特别是对于高级人才而言。因为高级人才能力强,应该去做一些复杂和有挑战性的工作,如果公司没有相应职位让其来从事这类工作,对这类人才而言,才能无法得到施展,是人才的浪费。对公司而言,为了留住这些人才还要支付相应的成本,所以对公司的有限资源来说,也是一种浪费。不“评”就“聘”,往往无法保证“聘”的效果,无法保证让合适的人在合适的岗位上任职。
职位族的分层首先要考虑战略对人才的要求,要进行战略规划,明确企业需要哪几方面的人才,需要什么层次的人才。比如某公司目前非常需要系统类层面的人才,那么系统类的层次划分就要达到比较多,因为工作的复杂性增加了。除此之外,职位层次的划分还要考虑任职能力的差异,任职能力复杂的职位类别,层次划分的可能就要多一点,比研发类。任职能力相对简单的职位类别,层次划分就可以少一点,比如后勤类。同时,职位类别的分层也要体现区分度明显的原则,层与层之间要有显著差异,也就是说不同层次的资格标准要不同,以方便任职资格管理工作和薪酬体系的设计工作。一些公司为了让员工有足够的晋升空间,往往人为的将等级层次划分的比较多,这样,层与层之间的区分度就不明显,相应的激励体系的差异性也比较小,造成任职资格体系吸引力的下降。 资格标准由专业能力、经验和成果(或者说贡献)三部分组成,不同级别的员工在这三方面的要求是不一样的。资格标准界定了每个级别的员工应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以及能够做到什么程度。资格标准是任职资格管理体系的基石,建立切合公司实际又有一定前瞻性的资格标准是任职资格管理体系取得成功的关键。不合适的标准会给任职资格等级评定工作带来巨大困难,使得任职资格评定工作成为一种形式,往往会将资格变成一种资历的体现,而不是能力的象征。
在任职资格等级标准的建立过程中,经常犯的错误有两个。
第一,标准界定的不明确。
一般来说,经验与成果是显性的,不同资格等级所要求的经验与成果相对容易界定,参与任职资格等级评定的评委可以比较容易评定申请者是否达到资格等级的要求。而专业能力则不同,专业能力是指从事某一特定职业内的工作或任务所需要的能力,其范围要比一般能力更为广,专业能力应包含知识、技能、情意、态度四方面之领域。其中,知识和态度也是显性的,其标准和评定也相对容易。技能和情意则是隐性的,比较难于界定。因此在提炼资格等级标准的时候,往往将技能定义得非常笼统。比如,某公司将二级工程师必须具备的系统维护能力定义为:具备公司一种以上产品的独立维护能力。这种定义会为将来的资格评定判断工作带来不便。
第二,标准脱离企业实际情况。
有些企业在建立任职资格等级标准的过程中照搬一些行业领先企业或者规模比较大的企业的资格等级标准,没有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开发”,结果造成资格标准完全脱离企业实际情况,带来的结果就是在资格评定过程中,发现大多数员工达不到标准,只好放弃资格评定工作,半途而废。 任职资格管理体系与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不同的资格等级往往代表着员工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员工,其需求是有所不同的,相应的激励措施也应该有所差异。哈维茨(Hurwiez)创立的机制设计理论中“激励相容”是指:在市场经济中,每个理性经济人都会有自利的一面,其个人行为会按自利的规则行为行动;如果能有一种制度安排,使行为人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正好与企业实现集体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相吻合,这一制度安排,就是“激励相容”。企业必须设计系统的激励机制来引导员工朝企业所期望的方向去努力和发展,达到“激励相容”。激励机制的缺失和扭曲会造成任职资格管理体系的失败。
这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不同任职资格等级的物质激励差异不明显,没有做到及时激励,资格等级上升了,薪资水平并没有及时增长,往往等到年终加薪时再增加薪资,这样做给员工造成的印象是:不同的资格等级之间薪资没什么差异。从而客观上造成了任职资格体系吸引力的下降。
第二,由于种种原因,权利等非物质激励手段分配不均,向管理通道倾斜,造成专业通道的吸引力下降,员工的职业发展道路被扭曲。
第三,激励*的透明度有待加强,适当的透明可以减少员工不必要的猜测,从而增加专业通道的吸引力。第四,激励措施和方法有待进一步丰富和体系化。激励体系的概念非常广泛,薪资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且往往还不是最重要的方面,《华为基本法》中提到:华为可分配的价值,主要为组织权力和经济利益;其分配形式是:机会、职权、工资、奖金、安全退休金、医疗保障、股权、红利,以及其他人事待遇。有效的激励体系必须依据不同的激励对象来进行各种激励方式的组合,以满足激励对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