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要到指定地方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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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2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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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5 05:54
劳动能力鉴定去哪里鉴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劳动能力鉴定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劳动能力鉴定发生在工伤认定之后,可以由用人单位、劳动者本人或近亲属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第一级的鉴定结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的鉴定结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否则将无法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
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材料: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综上所述,劳动能力鉴定需要自行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申请鉴定。一般,当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时候,需要做工伤鉴定,在之后,也有可能会需要对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在两个不同的机构做的。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十六条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应当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以及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