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历史性地评价我国1949年以前的立宪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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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2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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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2 08:53
首先,这是中国二千年封建与*向"宪制"的第一次"和平过渡",是中国历史第一次*近代化性质的改革和民主制度的建立。
中国二千年爆发了无数次的"农民起义",建立了一个又一个的新王朝,但从来都是一个*代替另一个*,一个"农民帝王"取代另一个"农民帝王",从来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宪制"。
"宪制"与"*"完全不同,"宪制"主要有"君主宪制"和"共和宪制",在封建与*社会里,皇帝的"言"与"行"就是国家的"法律",在这种没有"宪制"的条件下,不仅皇帝的权力是无限的,至高的,也是没有*的。
"在一个"宪制制度"下,皇帝的权力首先受到国家"*"的*。虽然 大清立宪准备实行的是"君主宪制",但"君主宪制"也是一种"宪政制度",实际上它是一种按不同国家的历史而产生的"宪政制度",是不同国家按实际历史条件的产物。
同时,在大清立宪的过程中,清*对经济方面宣称要奖励实业,令各省设立商会,并创立大清银行。在军事方面,编练新军,裁汰旧军。 在文化教育方面,创办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并于1905年废除科举制度。
此外,还准许满汉通婚,劝止妇女缠足,戊戌变法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情,一下子实现了不少。虽然,清*并不是真心进行改革,不过是装点门面,以求维持残局。但是像废科举、 兴学校等措施,在改变社会风气方面起的作用,确实相当大。
而且新政中编练的新军许多在资产阶级*党的宣传下变成推翻清朝统治的重要力量,兴办学堂和选派留学生,出现了一大批新型知识分子,在资产阶级民主*中起了重要作用,为辛亥*的爆发及成功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