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多久委托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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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2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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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5 15:24
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委托第三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三条规定查询得知,环保局应当委托具有相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评估,并应当在鉴定评估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鉴定评估报告送达委托方和污染损害行为方,并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公开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是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控制和减少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