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2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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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4 23:47
法律分析:由交警和*部门管理。位于市政道路内的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依法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规划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圈占,霸占公共停车位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发现有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的,可以向交警和*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