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09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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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2 17:16
(一)学生在线系统使用对象: (1)08年、09年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2010年仍然需要办理贷款学生; (2)以前未办理,2010年需要办理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3)2010年新考取大学,需要办理贷款学生; (4)2007年办理贷款学生无需使用本系统,只需将合同后附着的回执在学校填写完整,加盖学校公章,签字按印寄回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回执需一式两份。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有关操作流程(详见附件5学生操作手册): 1、登陆系统(培训模拟操作请登录 仅供培训期间使用,培训完成后将关闭)。贷款申请启动后正式申请必须通过登录,录入申请信息。 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08、09年已经获得贷款,2010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省”“市”(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以下同此操作)“县”(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资助中心”(例:学生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的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19900101)。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B: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例:学生要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可以参考附件7选择填写),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2788888888,以下均同此方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2、在线申请(为节省录入时间,学生可以预先填写空白申请表“样表”后,按照样表内容将信息录入到系统)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6000,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一级)、“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在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将后期通过网站或各地资助中心通知学生)。 (4)打印表格。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上交县级资助中心申请表格必须从系统导出后打印的表格,除“签字”及“资格审查情况”外,其他内容均需从网上导出后打印,不得用手工填写。 3、学生持申请表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等部门加盖公章。 4、学生持申请表和符合贷款条件要求的有效的贫困证明或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并签订合同。(贷款资格将由各地资助中心进行审查) 5、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办理回执。并将回执(一式两份)寄回当地资助中心。 此系统为生源地贷款学生专用数据系统,学生个人贷款信息,放款信息,还款信息都可以查询,并可在网上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和还款操作。还款部分的网上操作说明将在后期通过本网站发布。 贷款程序及信息系统有关操作仍然在不断完善中,如有更新会及时通过网络、报纸、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发布,请拟申贷学生予以关注。 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时间和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时间也将通过网络、报纸、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