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2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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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1 20:42
法律主观:刑事诉讼中对精神病进行鉴定,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分别从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和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诉讼能力、被鉴定人在服刑期间的精神状态等几个方面进行鉴定。
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一百四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