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09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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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3 13:25
记下工号下监理通知书。按合同和业主及监理的HSE管理规定处罚。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时发现,施工现场有个别施工人员没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具体人员详见附照,现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条报请建设单位对项目部予以处罚。要求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避免同类现象再次发生。”
违反了安全操作规程,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可以按照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至于下通知,可以做一个违章作业处罚公示栏,以对所有工人警示教育。
有两个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监理单位无权就这个问题直接处罚施工单位;
第二,这种形式的通知单一定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监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3 13:30
记下工号下监理通知书。按合同和业主及监理的HSE管理规定处罚。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3 13:23
工地上工人没戴安全帽带罚款100,甲方管理人员在工地被逮住了没戴安全帽带,是不是要罚款1万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3 13:27
下通知单由业主按合同约定处罚。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3 13:25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时发现,施工现场有个别施工人员没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具体人员详见附照,现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条报请建设单位对项目部予以处罚。要求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避免同类现象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