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环节进行商标贴牌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没有授权)?由哪个部门进行管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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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6:13
首先确定你贴的商标是否是别人注册商标,如果是,没授权的话,构成侵权是肯定的。
商标的管理属于工商局,县级以上。
具体请参考商标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6:13
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无疑
这种行为构成了《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所指的商标侵权行为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一般情况下,这种商标侵权行为由工商局管辖,但是如果经营额较大涉嫌犯罪的话,就会由*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