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九条第二项 该怎么样处理?要罚款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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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5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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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5:25
第89条本身就明确了。
第八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或者悬挂或者喷涂的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二)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
(三)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较长时间停车,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向当地*机关报告的;
(四)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流散、泄露等情况,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或者不向当地*机关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