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00:4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1:3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28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的规定去操作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1:31
不可以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1:32
你已经认证了,就可以去登报挂失,另外,拿着登报挂失的收据*,开具*的留底联原件及复印件去税局申请.应该就没事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1:32
现在开红字*申请不需要*原件了,只需要金税卡里做一个红字*申请单,打印一份,再导出一份电子文档,一并交给税务办税大厅,就可以开具红字*申请单了,开了拿回就可以开具红字*了,只是差了抵扣联,以后查帐时查到可能不好交差。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1:33
凭复印件也可以的,只要是认证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