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销货方,跨月的普通**联丢失,开了红字*,也登报申明遗失了,之后还要怎么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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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6:56
不可以。
1、发现开具的*普通*有误的:属于当月的,可以直接作废(也可开一张红字*冲销);属于跨月的,开具红字*冲销,原蓝字*联收回作为红字*的附件。
2、*普通*遗失的:普通*遗失必须于遗失当日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登报声明作废,并接受处罚,凭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后的复印件入账。
所以,如果跨月一定不能作废,必须开红字冲销;另外如果*联丢失无法收回,那任何时间都不得自行作废或冲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