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00:2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8:25
不同:
一是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也就是说,不管依据之前累计缴费年限确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否已经全部使用,之前的缴费时间均不再累计计算,而是根据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二是对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所对应的权益予以保留,可以与根据再次失业时的累计缴费年限计算出来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扩展资料:
失业补助金:
2020年1月至12月,符合下列规定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领取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的失业人员;
(2)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3)对2020年1月至本《通知》下发前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但因重新就业等原因构成停领情形的失业人员,其未就业期间的部分可一次性补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失业补助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8:25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1、失业保险金:按缴费年限,按最低标准工资的比例发放,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失业补助金: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扩展资料: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8:25
这个你需要到领取失业金的主管部门咨询一下,是不是有增加或者减少的项目。如果有比例的话,金额就会有所不同,应该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来分析,不能单纯从数额上来分析,每个人的计算数额不同,比例不同,金额也就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