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淮南山南新区有房,儿子可申请公租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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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5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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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8 21:05
符号条件就可以。2020年度淮南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范围:
新申请市级、区级、社会力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应符合以下四类群体之一: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含城镇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成员具有淮南市城镇户籍,申请人已婚的,须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与申请人同一户口中且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2019年度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年度淮南市城市低保收入标准1.6倍(低于11385.6元,含11385.6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含自有私房和承租公房,下同)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不含15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无机动车辆。
2.城镇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9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年度淮南市城市低保收入标准3倍(低于21348元,含21348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不含15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无机动车辆。
3.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19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年度淮南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低于42696元,含42696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不含18平方米)。
(二)在淮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毕业,在淮南市内工作(含灵活就业及创业)。申请人未婚或已婚但配偶子女在申请人工作所在县区之外县区、园区(或外地市)工作、生活的,可单独申请;申请人已婚且配偶子女在同一县区、园区工作、生活的,须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申请家庭于现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无自有住房。
在高新区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学校教职员工,在田家庵区有自有住房的,不再在高新区分配公租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具有本市非城镇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外地市户籍,在淮南市内工作(含灵活就业及创业);或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户籍地以外县区、园区工作。申请人未婚或已婚但配偶子女在申请人工作县区之外县区、园区(或外地市)工作、生活的,可单独申请;申请人已婚且配偶子女在同一县区、园区工作、生活的,须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申请家庭于现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无自有住房。
2019年度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年度淮南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低于42696元,含42696元)。属于市*门认定的符合我市人才引进*的人员不受收入条件*。
在高新区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学校教职员工,在田家庵区有自有住房的,不再在高新区分配公租房。
(四)自有住房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视为无自有住房,可申请租用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