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03:28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46
要视同销售,视同销售不单指无偿赠与,只要是应税销售货物出售,无论是否取的经济利益,都要缴纳销项税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47
买一赠一,你可以理解为 两样商品同时销售。追答给你答案那是个二货。买一送一就按你收到金额做收入。哪有3000+400的道理。这个在会计准则上明确规定的我给你找来发过去
对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中已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虽然这是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的规定不适用于*,但是我们可以从中把握到*的倾向性,即这种买赠行为是不属于捐赠的。那么在*方面的规定到底是怎样的呢?虽然截止目前,总局并未出台明确*,但从某些省市已出台的*来看,是和国税函[2008]875号文的规定相一致的,即不属于无偿赠送行为、不视同销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47
是的,是一种销售策略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48
赞成王笑三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