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地区未婚证明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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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6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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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5 04:49
【答案】: 正常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立即查阅电脑保存的婚姻登记档案。
3、根据查询结果,为申请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特殊情况办理流程:
1、申请人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处不予出具证明,由申请人直接到公证部门申请未达到法定婚龄公证书。
2、当事人己死亡、由其利益相关人作为申请人的,除需提供申请人与当事人亲属关系和当事人死亡证明外,还应提供有关部门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当事人无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的材料。
3、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起始时间应为申请人户籍迁入本辖区的时间,此前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由其迁出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