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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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3:16
最高人民*允许对管辖权异议裁定申请再审。最高人民**印发的《全国*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办[2013]36号)第13条明确规定,对管辖权异议裁定申请再审,案件尚未作出生效裁判且该裁定确有错误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再审;对管辖权异议裁定申请再审,案件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告知当事人依法对生效裁判申请再审,裁定终结审查。此外,刊载于最高人民*《立案工作指导》总第38辑的“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问题研究”一文,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若干最高*针对管辖权异议的再审裁定,均明确表明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以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