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劾是什么意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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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5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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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3:10
*的意思是:
1、君主时代担任监察的*检举官吏的罪状。
2、某些国家对*官吏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检举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劾(hé):揭发罪状。
拼音:tán hé
引证:茅盾《动摇》十:“我们应该先行检举,提出*。”
*的近义词:毁谤
*的反义词:赞扬、嘉奖
扩展资料:
近义词释义:
毁谤 [ huǐ bàng ]
释义:不怀好意地说别人坏话。
引证:柔石《二月》二四:“我常以人们底无理的毁谤与妒忌为荣。”
反义词释义:
一、赞扬 [ zàn yáng ]
释义:称赞表扬:赞扬好人好事。孩子们爱护公共财物的事迹受到了人们的赞扬。
引证:陈学昭 《工作着是美丽的》上卷二八:“她在亲戚朋友之前那么地赞扬晓平 ,现在拿什么理由来说明自己的出走呢?”
二、嘉奖 [ jiā jiǎng ]
释义:
1、称赞和奖励:通令嘉奖。嘉奖有功人员。
2、称赞的话语或奖励的实物:最高的嘉奖。
引证:就算离场也要留下回响,就算受伤是生命的嘉奖,摔不碎我只会让我更强,伤口漂亮漂亮。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3:10
在一些国家里,人们将立法机关为了反对某位**而提起的一种法律诉讼程序统称为*。
*始于14世纪的英国,当时是作为根据“群众呼声或*”提起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1376年,英国的议会树立了第一批公认的*案例,其中最重要的是与爱德华三世*有密切联系的威廉·拉蒂默男爵第四提起的*案。此后,*的对象通常为王室大臣之类的*人物。拉蒂默一案标志着*不仅是一种提起刑事诉讼的手段,而且也是审判的一种方式。
15世纪中叶以后,*作为一种提起刑事诉讼的手段,曾一度被置弃不用。到了17世纪,议会又重新把它作为解除不得人心、往往又是受到国王保护的宫廷宠臣职务的一种手段。
到18世纪末,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开始认识到,*作为一种*手段未免过于草率,而对于王室大臣也无需采取一种国王无权阻止的刑事诉讼程序。因此自1806年起,英国就不再使用*诉讼。 在美国,*程序用得很少,根据美国*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总统、副总统及合众国*之文官,受叛国罪、贿赂罪或其他重罪轻罪之*与定谳时,应受免职处分”。其*的对象是法庭无权审讯的高级*,如总统、副总统、联邦法官和内阁*等,军职人员和国会议员不适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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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7 23:11
*,是指由法律或*设定的,当享有特别权利(或豁免权)的*高级*或者法官等有特定的违法行为(如叛国,*或与其职业道德不相符的行为等)时,对其进行刑事追诉的一种程序。
内容:现代司法*体系中的*始于14世纪的英国,当时是作为根据“群众呼声或*”提起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1376年,英国的议会树立了第一批公认的*案例,其中最重要的是与爱德华三世*有密切联系的威廉·拉蒂默男爵第四提起的*案。此后,*的对象通常为王室大臣之类的*人物。拉蒂默一案标志着*不仅是一种提起刑事诉讼的手段,而且也是审判的一种方式。
15世纪中叶以后,*作为一种提起刑事诉讼的手段,曾一度被置弃不用。到了17世纪,议会又重新把它作为解除不得人心,往往又是受到国王保护的宫廷宠臣职务的一种手段。
到18世纪末,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开始认识到,*作为一种*手段未免过于草率,而对于王室大臣也无需采取一种国王无权阻止的刑事诉讼程序。因此自1806年起,英国就不再使用*诉讼。
在美国,*程序用得很少,根据美国*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总统、副总统及合众国*之文官,受叛国罪、贿赂罪或其他重罪轻罪之*与定谳时,应受免职处分”。其*的对象是法庭无权审讯的高级*,如总统、副总统、联邦法官和内阁*等。军职人员和国会议员不适用*的规定。
意义:*不是一种刑事审判,而是一种*审判。*判决的效力,一般仅限于免职以及褫夺当事人担任有荣誉、有责任、有薪酬公职的资格。因此,*案的处理不影响依据法律所必须的刑事审判。但是,刑事审判应在*之后进行。并且,*审判认定无罪的,不能交付刑事审判。
另一方面,行政首长有权赦免或者缓和刑事定罪,但是无权赦免或者缓和*案的定罪。
*审判和刑事审判分开,最伟大的意义在于把*和法律分开。司法只能通过法律影响*,而不能承担直接参予*的职能。这是三权分立制度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3:11
在一些国家里,人们将立法机关为了反对某位**而提起的一种法律诉讼程序统称为*。
*始于14世纪的英国,当时是作为根据“群众呼声或*”提起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1376年,英国的议会树立了第一批公认的*案例,其中最重要的是与爱德华三世*有密切联系的威廉·拉蒂默男爵第四提起的*案。此后,*的对象通常为王室大臣之类的*人物。拉蒂默一案标志着*不仅是一种提起刑事诉讼的手段,而且也是审判的一种方式。
15世纪中叶以后,*作为一种提起刑事诉讼的手段,曾一度被置弃不用。到了17世纪,议会又重新把它作为解除不得人心、往往又是受到国王保护的宫廷宠臣职务的一种手段。
到18世纪末,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开始认识到,*作为一种*手段未免过于草率,而对于王室大臣也无需采取一种国王无权阻止的刑事诉讼程序。因此自1806年起,英国就不再使用*诉讼。 在美国,*程序用得很少,根据美国*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总统、副总统及合众国*之文官,受叛国罪、贿赂罪或其他重罪轻罪之*与定谳时,应受免职处分”。其*的对象是法庭无权审讯的高级*,如总统、副总统、联邦法官和内阁*等,军职人员和国会议员不适用*的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3:12
"*总统"听过吧!
这个词很大,用在一般人身上是不合适的.*就像是批评总统,攻击他做的不对的地方,揭发他,对他表示不满,要求他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