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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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7:56
城市商业银行来源于城市信用合作社,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产物,伴随中国经济发展不断成长。作为城商行队伍中重要的一员,北京银行见证了行业的发展,同时也成为城商行发展的样本。
在成立之初,北京银行依靠*机制化解历史遗留不良资产,将一个松散的联盟改造成一级法人治理机制;此后,在探索公司治理的道路上,北京银行经过“更名、引资、改制、上市”,成为首批登陆资本市场的城商行。
作为金融市场的后来者,发展特色业务、细分市场成为各家城商行的必然选择。北京银行立足北京,在科技金融、文创金融的差异化道路上突围。
北京银行以“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市民百姓”为市场定位,累计为北京经济建设投入资金近10万亿,为超过12万家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提供信贷资金超过2万亿。
1995年3月,领导小组召开组建城市合作银行试点城市座谈会,部署了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石家庄5个试点城市的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此后又将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到全国16个试点城市,并在当年9月,*正式下发《*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决定自1995年起在35个大中城市进行第一批组建工作。
但城商行成立之初背负了沉重的历史包袱,管理*和经营业绩良莠不齐。加上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不少城商行初期举步维艰。作为首批5家试点银行之一,北京银行的前身、北京城市合作银行面临着同样的行业困境。
1996年,在90家信用社基础上组建的北京城市合作银行成立,但90家信用社合并不是“强强联合”。一位北京银行的资深员工回忆,90家城市信用社,经营管理参差不齐,基础薄弱、风控机制差,而且自成体系,各自为政。此外,合并组建之初,自成体系的原大小信用社存在“突击放款、突击花钱、突击进人”等问题。如何将一个松散的联盟改造成一级法人治理机制?彼时,参与组建北京城市合作银行的首任行长闫冰竹力推机制变革,按照一级法人治理的要求,对各个信用社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抓住完善制度、健全组织、强化管理“三个保障”,把牢人员进口和资金出口“两个关口”,实现了平稳过渡。
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原中关村城市信用社严重违法账外经营案件爆发,金额高达239亿元,造成实际损失67亿元,而当时北京银行的资本金仅10亿元。
“当时闫冰竹行长宣布,自我消化,负重前行,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责。”上述北京银行员工回忆,1997年至2008年,在没有*注资和资产剥离的情况下,北京银行凭借*机制的完善,逐步增强自身“体质”,实现稳健发展,依靠自身创造并积累的税后利润,彻底化解核销了67亿不良资产,维护了首都金融安全。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截至2017年末,北京银行表内外总资产3.09万亿元;实现净利润188.82亿元;成本收入比26.85%,人均创利近130万元;不良贷款率1.24%,拨备覆盖率265.57%,拨贷比3.30%,风险抵御能力在经济转型期持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