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人退休金何时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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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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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2 05:09
四川省2022年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调整对象为:
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为:
按照有关法规,四川省2022年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二、四川省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水平
四川省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我省4%的调整比例,是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并不是每一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在2021年的基础上增长4%。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基数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