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失信史,再次欠钱不还属于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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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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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4 09:05
不属于诈骗的。
朋友之间借钱,立有借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
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情况,起诉是一个很好的解决途径。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