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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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22:31
户口迁出还可以再迁回来。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符合下列条件时,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落户: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的要求,如当事人未婚且已经失业;或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并且有住房的。
2、而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原籍挂靠。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户口登记需要材料:
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户口登记所需材料:监护人或申请人申请和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