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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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5 10:57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断缴一年重新续交的,各地标准不一,需要具体分析,如济南市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费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市直及城区医疗保险有关*的通知》5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费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5 12:15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的这种情况属于断缴超过三个月。如果断缴超过三个月时对于个人医保的影响较大,此时只能重交,不能补缴,同时断缴的一年内都不能享有医保的福利待遇。由于报销出现问题,由于断缴一年不可享有福利待遇,报销年限也会受到影响。但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来说,与医保不同,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另外提醒您,如果您断缴的话,您的缴费年限是不会累加的。建议您存在断缴可能性时,最好把自己的工作性质转为灵活就业,此时参保,处于真空期内,可以自己缴费,不会存在断缴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