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封存后,自己续缴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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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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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6 22:35
个人公积金封存后继续交的方法具体如下:
1、如果用户是因为辞职公积金断交导致的封存,等到重新找到工作之后,可以由新单位给用户办理公积金账户启封业务,之后封存的账户会重新启用,新单位可以直接缴费到原账户里;
2、以灵活就业人身份自己缴纳公积金时,只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是个人居住地的街道,办理相关缴费手续即可,这样就能将缴纳的公积金和原料封存的个人公积金账户进行关联统一了的;
3、如果个人在外地灵活缴费,就需要新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并将原来封存个人公积金账户进行转移合并。
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 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 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综上所述,职工与原单位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应在恢复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帐户启封手续,恢复缴存后,由单位继续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