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04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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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3 11:54
一、小区内车辆乱停放归谁管?
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即小区内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辖范围,消防通道除外。
2.依据《物权法》关于小区共同共有的规定,小区道路应当是归业主共同所有。
依据业主与物业签订的物业合同,物业对业主的车辆具有管理权,但并不代表物业具有处罚权。事实上,物业并不具有处罚权,更不具有罚款的权利。
小区内会出现乱停车的症结在于:有处罚权的没法管,没处罚权的管不了,只能靠道德约束。道德约束显然是最薄弱的,如果道德能约束,那还会存在乱停车现象吗?
二、如何治理乱停乱放?
笔者搜索到一些上海律师提出的建议:1.物业公司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可以约定也需要有序停放车辆,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2.可对业主乱停车的不文明行为书面提醒或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批评。
3.对于严重违规或违*公德者,可以与诚信机制联系处理。
以上几点意见的局限性都在于——只能有道德的力量约束乱停乱放车主。没有强制性措施,不让车主感到肉疼,车主是认识不到自身存在哪些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