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02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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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8 05:46
从法律的角度讲,您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无论公司的经营方式是什么,都不影响你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是你是店长,只要这个店还在,你一直都是店长,待遇也是按照劳动合同来执行的,根本不可能随便降低,这与谁是老板无关。如果公司把直营改为合伙经营后,确实要安排新的很多变化,比如非要启用新的店长,而你与公司就原劳动合同又没法达成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从事新工作岗位时,公司只能依法解除你劳动合同,并按照您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公司后面的这样的做法是有法律依据的,但要给你经济补偿,所以您不会吃亏!说得太仔细了,呵呵,给个好评吧?不懂可以打电话继续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