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某公司工作6个月,公司以试用期为由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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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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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8 09:18
1、劳动合同中存在哪些不合法之处?
第一试用期时间6个月不合法(应该是1-2个月);试用期工资500元不合法(应该是1000的80%且不低于600元);第3妇女在怀孕期解除合同不合法(不能解除合同);
2、甲公司解除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不合法。因为劳动法规定。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假设双方合同到期正常终止,甲公司可以不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是什么?
不可以,合同到期,如果是企业要求终止合同也要支付补偿。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动议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假设甲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则要支付多少?
支付补偿金条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如果甲公司要与王某在试用期解除合同,条件是什么?
试用期内企业随时可以解除合同:套件是不符合录用条件。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王某如果要与甲公司在试用期间解除合同,需要履行什么样的手续?
可以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
7、王某在孕期享有哪些权利?
劳动法规定一下条款: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