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02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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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3 04:3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和一次性 就业补助金 各地出台的*不同,你具体查一下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工伤保险条例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关系 的,或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解除劳动关系 的,或者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 劳动合同到期 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