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22:06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7:52
通过微信发送威胁消息也属于发送恐吓信息的一种,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7:53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您的问题我已收到,现在咨询人数较多,还请耐心等待哦~恐吓他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由*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回答目前这种行为情节较轻,是不构成恐吓罪的,顶多会认定为*扰,这边看的话~恐吓罪的认定为:
1.本罪所侵害的法益是个人日常生活的安宁以及生活安全不受他人恐吓的自由。
2.本罪的行为客体是单个的自然人。
3.本罪的行为是恐吓,即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通知他人,使其产生畏惧。加害内容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项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