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26 19:1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2 22:53
法律分析:会,分公司的债务本来就需要总公司承担的。且公司债务通常不涉及负责人。若到执行后,未履行支付义务的话,是有可能被列入失信人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消费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