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24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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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5 08:33
企业未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在补缴之后可以向员工追回。可以通过代扣工资的方式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以上内容参考 人社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