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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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7:38
社保卡原本就是由医保机构为方便参保人就医、购药而办理的电子信息卡片。按照百度词条的解释,参保人持本人社保卡,可在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可随着深圳市人均收入的提高,当地社保卡在药店买药的门槛也水涨船高。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最低余额为3427元,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则增长到3621元,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最低额度增至4595元。
按照深圳社保局的说法,设置"社保卡最低余额*"是为了保障门诊治疗需要,并且"现行模式符合城市发展的特点,行之有效。"读到这里笔者感觉太雷--一边是持卡者揣着自己的卡自己的钱却不能在普通药房买到药;一边却是社保局理直气壮地"符合发展,行之有效"不知这样的评价究竟来自社保局自评还是经过了充分的民调?
而且,社保卡里面的钱,本就是从被保障人每月工资薪酬中扣除的,从逻辑上说被保障人完全有对自己收入合理支配的权利。同样,既然是为了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那么小病小痛在药店买药吃了就好,根本没有必要去门诊动辄几百少则几千的挂号、会诊、排队、拿药,这样既不人性化,也浪费了公共资源,更是增加了医院看病难的问题。
追根溯源,我们同样要问,制定这样的*,究竟*了谁?
*普通人看病用钱自由。毋庸置疑,对于许多工资收入不高、社保扣除比例较低的人而言,可能工作几年也攒不够社保卡刷卡的"门槛费",而卡内低于4595元就禁止在药房买药,小病小痛也只能自己掏钱医治,这样完全违背了社保卡"便民利民"这一初衷,何况若是得病的人稍微节约一点,耐性强一点,就可能放弃吃药治疗,小病拖着,忍成大病。
更是禁锢了*职能部门由官僚主义向民本主义转变的步伐。我们都晓得要打造服务型的*,那么是否社保、民政等诸多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部门也该如此打造呢?如果在社保卡最低余额*前,相关部门能够站在老百姓的立场去思考判断,而不是单纯的站在"确保门诊治疗需要"这样类似医院的立场去研究;如果能够在*制定前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进行问卷调查,那么制定出的*,定不会招来阵阵骂声。
社保卡本就是为了保障参保人有病可医,卡里的钱可以为大病做储蓄,也可以留给家人使用,社保局应该保证社保卡里的钱都用于看病吃药,而不是*花钱;应该是加强人们正确使用社保卡的宣传,而非设置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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