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出国、出境的返回人员怎么样恢复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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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30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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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0:20
办理条件:
1、短期出国未取得外国定居资格的,或取得外国定居资格未满一年的,在本区出入境管理办公室窗口办理。
2、取得外国定居资格(永住签证)一年以上的,或在非移*家取得工作签证(定住签证)五年以上的,请到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办理所需手续:
1、本人护照(包括老护照)或旅行证件或其他入境证件;
2、原出国注销户籍证明;
3、拟恢复户口地的户口簿及该户主同意入户书面证明(产权证上有申请恢复户口人名字的无需提供户主同意意见书,产权证一并带来)。
4、恢复户口原则是恢复到原注销地户口内,如原注销地户口全户迁移的,可凭派出所户籍证明随户恢复至新地址。
办理地址:静安区分局接待大厅
联系电话:62588800*38366或38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