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30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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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4 10:32
有时间有空间儿子当然要陪的,除非你有兄弟姐妹的情况下身在海外异邦,否则没理由不陪,不陪说明了你不孝、不忠、不仁、不义!
当然了,应该陪陪母亲,尽最后一点孝
看到你对你父亲的描述!
我感觉你父亲应该是有甲亢病!
多疑、易怒!酗酒!
你观察一下看看他的手,抖得厉害不!
有时候不能只看表面,万一是病发的原因!
在他心情好的时候,带去医院看看!
这样的孩子就是不孝之子
哪有孩子和父亲记仇恨
父亲已经离世送最后一程他都不来
那只能当做没有这个儿子
今天我奶奶讲得一句话虽然有点土 但却真诚
“生那么多孩子有什么用,也不会像我们当年照顾他们来照顾我们老年人”
万物都是相对的
对长辈不孝
那你的晚辈将来也会如此
这就是报应
我和你的差不多 父亲也一样 不过是我 如果他无理取闹打人还隔三差五的打我绝对会还手 不过老兄打他让他知道你不会一直忍让就好了别打伤他对你名声不好 祝你快乐啊
(小孩在小的时候就要严格管教,不能顶长辈的嘴,不尊敬就体罚(不用担心,长大了会知道有错就要处罚的道理的!),这样大了就知道孝和善待别人了,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坐父亲的要给孩子一个好的照体,俗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子吗!)如果长大了,那就要付出很大的代价,还有可能无效,不过可以试试做让他很感动的事,让他知道做父母的用心良苦!------一切的一切都是屁话,做父亲的对老人都不孝还想等自己的儿子长大后来孝顺吗!所以一句话:做好自己的孝顺,多多管教子女
可以随意给姓氏
不过中国的传统式子随父姓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2条 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即使女子结婚后是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是依据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
不是!所有儿女都有继承权。只不过如果在农村的话,一般女儿嫁出去之后不会去争而已,法律规定是都有
其实我个人觉得如果儿子真的不孝顺的话,我个人觉得你们可以选择远离儿子甚至是疏远他,至于孩子,你们可以选择自己抚养孩子,自己带孩子,自己对孩子照顾,当然,如果你们自己也没有能力照顾,那么不如选择找一个适合的亲戚进行抚养,让他们代为照顾,你觉得呢?以上是我个人的回答,可能有些不准确,可能有些不全面,但是希望能够帮到你,当然,如果觉得好,可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