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可以鉴几次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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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2:36
伤残鉴定可以鉴两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伤残鉴定的程序分两种:
1、一种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主要是针对*或*审理用。
2、一种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劳鉴委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主要针对工伤这一块。
如果没认定为工伤的话,一般是不受理伤残等级鉴定的。
如果有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话,做伤残等级鉴定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
2、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单独附照片一张;
3、伤病情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到医院加盖公章确认,具体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申报前两个月内开具;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上述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内交到发认定工伤决定书单位的伤残等级签定部门。
拿到级别后可以跟单位协商,不行就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可以拿到相应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
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2:37
1.两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
2.对劳动能力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2:37
伤残鉴定,只需要一次就行,无需多次。
只是如果不是指定的鉴定机构,对方不认可鉴定结论的话,有可能会发生多次鉴定。
至于鉴别级别,人身伤害的伤残等级鉴定和工伤中的伤残等级鉴定的标准有所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受伤原因,去做专业的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2:38
看情况做三次的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