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18:3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6:29
摘要血液酒精浓度与时间关系 目前国际公认的酒后驾车的限定有两种,一种是“酒后驾 车”,一种是“酒醉驾车”。根据我国2003年的修订规定,当驾驶者每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0.2mg 时,就会被交警认定为“酒后驾车”;大于或等于0.8mg时,则会被认定为“醉酒驾车”。这两者都算违规驾驶,这就是说,不一定要等到驾驶者已醉到意识模糊的程度,才算触犯了交通法规。本论文将对“血液酒精浓度与时间关系”做出讨论研究。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4-23为什么要设定酒精浓度采集间隔的时间,以及再次接通的时间间隔血液酒精浓度与时间关系 【摘要】目前国际公认的酒后驾车的限定有两种,一种是“酒后驾 车”,一种是“酒醉驾车”。根据我国2003年的修订规定,当驾驶者每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0.2mg 时,就会被交警认定为“酒后驾车”;大于或等于0.8mg时,则会被认定为“醉酒驾车”。这两者都算违规驾驶,这就是说,不一定要等到驾驶者已醉到意识模糊的程度,才算触犯了交通法规。本论文将对“血液酒精浓度与时间关系”做出讨论研究。血液酒精浓度 时间 一、提出问题 中国每年约有3500人死于酒驾,酒驾的危害不容小觑。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委会与5月31日发布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对驾驶员允许的血液酒精浓度做出规定。那么一个驾驶员喝酒后多久才能开车?一次性和多次喝相同量的酒效果是否一样?本论文就此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建立简单的数学模型,将血液酒精浓度与时间关系化为一般的函数解析式,进行解答。 二、分析问题并作出假设 设驾驶员甲饮酒A毫升,由酒精摄入量公式:摄入酒精质量(克)=饮酒量(毫升)×酒精度数×0.8(酒精密度)×1000可以得到酒精的总摄入量,设为 M mg。其中溶于体液组织的酒精有N mg。血液酒精浓度设为Pmg/ml。并设体液体积为V ml,且较长时间内体液体积基本保持稳定。饮酒后所经过时间为X h。已知,人体内体液酒精浓度与血液酒精浓度一致,所以血液酒精浓度即为P=N/V mg/ml。并且已知在饮酒后的1.5 小时内,胃内的酒精会被全部吸收并扩散至全身组织的体液当中,即此时血液酒精浓度及体液酒精浓度达到最高值,均为P=M/V mg/ml,并且在达到峰值后浓度开始下降,可知达到峰值前血液酒精浓度与时间的函数关系对于达到峰值后的函数关系没有影响,故没有计算的必要,我们姑且用一次函数来表示。 达到峰值M/Vmg/ml后,体内酒精会随多种方式从体液中排出,过程非常复杂。为简化计算,我们假设每经过时间T h排出一次体液,体积为W ml,其中排出体液的酒精浓度H mg/ml应与体液酒精浓度P mg/ml成正比,设H=UP。且排出体液后体液又会随着喝水等渠道恢复至V ml。 故达到峰值后,每经过T h,排出酒精HP=WUP ml,又有排出体液前体液中酒精总质量为VPmg,可得每经过T h体内酒精质量N变为原来的(1-WU/V),再次经过T h体内酒精质量变为初始的(1-WU/V)^2,所以达到峰值后的体内酒精质量N可近似地看成指数函数得来,又因体液体积V ml长时间内保持稳定,故血液酒精浓度亦为指数函数,可设血液酒精浓度与时间关系为 P=M/V×(1-WU/V)^(X-1.5/T)。 三、建立模型 可得对于常人来说,当T的值一定时,(1-WU/V)的值基本相相同,设为G。为简化计算,设T=1,所以达到峰值后的函数为P=M/V×G^(X-1.5)。 现在带入实际数据,下表是一个70公斤的人喝了两瓶啤酒后一段时间内血液酒精浓度P与时间X的对应值。 X(h) 0.25 0.5 0.75 1 1.5 2 2.5 3 P(mg/ml) 0.3 0.68 0.75 0.82 0.82 0.77 0.68 0.68 X(h) 3.5 4 4.5 5 6 7 8 9 P(mg/ml) 0.58 0.51 0.50 0.41 0.38 0.35 0.28 0.25 X(h) 10 11 12 13 14 15 16 P(mg/ml) 0.18 0.15 0.12 0.10 0.07 0.07 0.04 代入计算得G=0.84时与数据最为贴近,可得M/V=0.82。故此人在血液酒精浓度达到峰值后的函数近似为P=0.82×0.84^(X-1.5)。下图是实际数据的散点图与求得函数的对照供参考机动车酒驾安全系统设计有哪些调研方案,优缺点是什么酒后驾驶已成为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大“马路杀手”, 多少如花生命戛然而止,多少幸福家庭破碎飘零。因此我决定对酒后驾驶问题进行调查并针对其对策进行分析,为此,我走访了建阳市*交警大队,为此次调查收集资料和信息。 酒后驾驶问题的调查:首先,我们先来分析酒后驾车的原因,在交警部门的帮助下,我们在网上从个人角度和社会监管角度分别做了调查,得出的结论显示酒后驾车的主要原因从驾驶人个人角度来看,依次是朋友的怂恿,占44.65%;侥幸心理,占24.73%;以为自己酒量大和技术高,占30.62%。从社会监管角度看,依次是:现有法律法规处罚力度不大、占29.87%;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占27.00%。从客观因素来看,依次是担心车辆停放在外不安全、占24.65%;担心次日早上需要用车、占19.53%。此次调查共有194名网友提交了调查意见,其中,绝大多数为男性,共134人,占94.69%;中青年网友居多,31到40岁的占44.51%;学历层次丰富,大专以上学历占到70.79%,高中及以下的占29.21%。 在建阳市2010年打击酒驾的两个月专项整治行动中一共查获酒后驾驶人员38人,醉酒驾驶11人。这里我们来区分两个概念: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其实,酒量的好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有的人虽然自己觉得很清醒,根本没醉,但血液酒精浓度却已经达到0.8mg/ml以上了。一般来讲,如果喝得极少,血液酒精浓度不到0.2mg/ml,但啤酒喝三瓶左右,红酒喝半瓶左右,或者白酒喝3两左右,人的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能已经超过0.8mg/ml了。 同时,交警部门还提供了多个活生生,血淋淋的案例来警示广大驾驶员珍爱生命,切勿酒后驾驶。 案例一 严厉整治 依然酒驾 2009年8月24日晚,建阳市将口镇南林村村民李某,在亲戚家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的两轮摩托车回家。21时20分许,由于酒精的麻痹作用,李某驾驶摩托车的车速过快再加上灯光不好,导致判断失误,将路边行人撞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案例分析:摩托车,这种便捷的交通工具,给群众的出行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但是,由于部分案例分析:摩托车,这种便捷的交通工具,给群众的出行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但是,由于部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越来越多的摩托车驾驶人忘记了摩托车作为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肇事者李某无证驾驶无牌照的两轮摩托,看似习以为常的“小问题”,却是引发事故的根源:无驾驶技能,又酒后驾驶,发生事故,追悔已成惘然。 案例二 亲朋相聚 醉酒驾驶 2009年4月13日晚,建阳市步行街居住的李某与亲朋相聚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由水南桥往民主北路方向行驶,20时许,当驾车行至农行地段时,由于酒后不能准确操控车辆,造成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致自行车上乘车人包某当场被撞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分析: 亲朋好友相聚,把酒言欢,推杯换盏,乃平常之事,可李某明知驾有汽车前去相聚,如酒后驾车,必有危险,但李某思想极端麻痹,放纵自己,无视安全,仍然酒后驾车,酿成重大事故,给包某的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给自己带来终身的悔恨。酒后勿驾莫逞能,爱护他人和家人。 案例三 多年恶习 终酿惨案 2009年6月30日晚8时许,五里漳大桥路口发生惨烈车祸。住童游街道金盛路的张某事前与他人在西街一家饭店吃饭,喝下七八两白酒后驾车回家,在900米的路段上撞倒3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2辆轿车,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后经对肇事司机张某进行血液检验,检出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381.5mg/100ml,超醉酒标准的近5倍,属严重醉酒驾驶。据调查,肇事司机张某,平时开车就很“猛”,不到3年违法40多次。他的一辆宝来车仅超速就达到29起,此外还多次闯红灯。 案件分析:肇事司机张某由于多年来的开车恶习不改,形成了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不过是罚款,扣分的“小问题”,这个概念在他的头脑中形成了恶性循环。并素有喝小酒开快车以寻找刺激的癖好。正是他这一不以为然的恶习,才酿出了这一惨不忍睹的特大交通事故。肇事人张某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醉驾的行为,必得罪驾的后果防治对策分析:根据交警部门的网上调查,网民们认为有效的防治酒后驾车对策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增强驾驶人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具体办法依次是引导驾驶人珍重生命(44.05%的网民建议),用各类交通事故来警醒(29.49%的网民建议)。二是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具体办法依次是加大查禁和处罚力度,宣传酒后驾驶的不良社会后果。三是为驾驶人酒后禁驾提供便利,具体办法依次是提供代驾服务(21.21%的网民建议)、驾驶夜间停车安全看护(18%的网民建议)。 针对酒后驾车这一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交警部门提出了多项整治的措施方案。一是进一步加大查禁处罚力度,督促一线交巡警上路上线,特别是加强对酒店、饭店周边道路的巡查,坚决遏制酒后驾车行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驾驶宣传工作,制作一些生动直观的预防酒后驾车公益广告,通过各类媒体滚动播放,向驾驶员发放宣传单,在酒吧,饭店,KTV等场所粘贴随处可见的公益性宣传标语,同时把工作做到每一个驾驶人,让每一个驾驶人都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危害。三是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受众面。发动家属、亲友、领导、同事如果提醒、劝导驾驶人防止酒后驾车,从源头上防范酒后驾车行为的发生。四是驾驶夜间机动车安全看护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提供代驾服务。 以下是*门对酒后驾驶行为进行处罚的最新规定: ●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对有酒后驾车嫌疑的驾驶人,交警可使用呼气式酒精测敏仪对其进行检验,被检人在检验结果上签字,拒绝签字的,由两名值勤交警记录注明即为有效;驾驶人拒绝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否认检验结果、或测试结果超过临界值的,以及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交管部门或就近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抽取当事人静脉血液检验酒精含量以下是交警部门的温馨提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浓度增高,会出现中枢神经麻痹,理性、自制力降低,视力下降、视线变窄,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等状况,导致驾驶人操纵制动、加速、离合器踏板时反应迟钝、行动迟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酒后驾车犹如猛虎,事故的发生,吞噬着鲜活的生命,不仅让肇事驾驶人要面对巨额的经济赔偿和严厉的法律制裁,而且给双方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面对一幕幕人间悲剧我们是否为之震撼?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维护社会和谐,坚决杜绝侥幸心理。让我们共同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