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癌症方是否可以多得财产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17 18:07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4 07:39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一方患癌症,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4 07:39
在这样的情况下离婚,得癌症的一方不是多得一点,个人认为起码得要整个财产的百之八十以上才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4 07:40
应该病方可多一点财产,因为病方治病需花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4 07:40
肯定要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