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20:1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9:55
夫妻共*产在一人名下也不可以随便处置房产,房产的变更动向都需要经过共同所有人的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房产的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9:56
在一人名下这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人说了算处置房产的问。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9:56
夫妻共*产在一人名下,当然不可以私自处理,要经过双方同意才有效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9:57
这样的房产名字虽然在一个人名下,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个是没有权利处置房产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9:57
夫妻共*产在一人名下按理说是可以处置房产的,但前提是夫妻之间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毕竟房产证上的名字只有一人,在法律上夫妻共*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另一方也是有房产一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