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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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3:13
超过200人不太好搞。可以通过中间设立持股公司,原股东作为该公司的股东,由持股公司直接持有上市主体股权。但是,持股公司如果是有限公司,那只能解决50人以下,除非设立4个有限公司。或者设立成股份公司,能够解决200人。不过目前实际案例来看,一般只有一个有限公司,很少有股份公司的。所以尽量清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3:14
对于历史原因形成的200人问题,*现在是不提昌清理,上面有人建言设几个有限公司这种做法不行,因为现在的股东人数的算法是往上加完为止,比如你现在是8个股东,然后这五个股东的人数又分别是40,30。45。39。38,……,那总股东人数应该是40+30+45+……对于新公司法成立后的超200人,比如股东是定向募集公司这种情况,还不知道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