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收了人家偷的贼货?这样犯法吗?法律上是怎样说明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20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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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5 04:27
不犯法的,只要不知情,故意销赃和无意收赃在情节轻重上是有很大区别的,如果不能提供来源,并且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法律就会推定为明显知情。就是收购赃物罪。
法律分析
对于赃物赃款,公安机关在办案的时候,一般都会如数上交给国家。同时在日常生活当中,国家对于普通公民的要求也是如此,如果明明知道对方的所得是赃物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以同对方进行交易的,如果收脏已经涉嫌违法。对于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所得尚存的情况,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就应当随时予以追缴,这既是为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因为原物也是证据,也是为保障审判结果的顺利实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应当追缴。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应注意以下几点:原物灭失或丧失原有价值。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物,原物灭失的情况下,本着犯罪分子不应从犯罪中获利的原则,应责令其按原物的价值赔偿相应的钱款。第一,违法所得是物的,应当追缴原物,若非原物,则不宜追缴。即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物应是特定物,而非种类物。如前所述,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具有证据作用,应当是原物。第二,对于违法所得的钱款,应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学界存在争论。原物尚存,但具有不可追及性的,即原物因第三人的善意取得而不具有追及性。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无权处分其占有的财产,其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后,若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即时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我国刑法上对于犯罪分子犯罪所得的第三人善意取得制度未作规定,因此许多学者根据我国传统的民法及刑法理念认为,法律禁止赃物流通,因而犯罪分子的犯罪所得不适用善意取得。笔者认为,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之所以被认为是赃物,是因其取得方式及占有主体,是犯罪分子以犯罪手段获取的,其在犯罪分子手中当然具有赃性,但是若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对价从犯罪分子处受让,此物在该第三人手中,则不再具有赃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5 04:22
肯定犯法,是否犯罪具体要看赃物的价值来衡量。
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5 04:22
在特定场所(公开市场、拍卖会等)以合理价格获得盗赃物的取得物权方式,方为法律认可。
其他情况下,不算善意取得,所有权归原物权人。物主有返还原物请求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5 04:24
收买赃物等同销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5 04:24
要看主观心态是否是明知是赃物还收,
如果当时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你是明知,那么是不能定罪的,当然,着只是理论上的说法,
如果实践中就说你知道,那你不知道也是知道,呵呵,这样就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