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20 22:3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3 00:35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入狱,显然不能对子女尽到抚养责任了,另一方父或母可以主张要回子女的抚养权。孩子的爷爷奶奶不是第一监护人顺列,在抚养权的争取上处于有限支持地位,不占有主导权。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3 00:38
直接到法院起诉就可以
在你的法院所在地,要求变更抚养权即可。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3 00:34
嫁给我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3 00:35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入狱,显然不能对子女尽到抚养责任了,另一方父或母可以主张要回子女的抚养权。孩子的爷爷奶奶不是第一监护人顺列,在抚养权的争取上处于有限支持地位,不占有主导权。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3 00:42
嫁给我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3 00:42
直接到法院起诉就可以
在你的法院所在地,要求变更抚养权即可。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