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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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9:04
引言:很多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就会发现,也许你所成长的环境也不是很好,但是有很多比你更加不幸的人,而那个只是去公共厕所上了个厕所里,小女孩就是这样,她才11岁,他美好的像花一样的未来,就这样早早的凋谢。
一、男子为何猥亵?这件命案到现在为止,已经过去了将近6年了,失去女儿的母亲,在面对记者的提问时,仍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他向记者再次描述了发生在2015年的乱七八糟,那时小女儿妈妈16个月,大女儿才11岁,而大女儿因为说自己要去回家写暑假作业就要了钥匙,自己先回家了,然而在下午2:40他接到丈夫的电话说女儿出事了,当时案发,犯罪嫌疑人距离王婷的家里不过200米呀,看见婷婷一个人自己在家里玩,临时起了歹念,对女孩儿进行了猥亵,事后又害怕自己的事迹暴露,就选择用镐头击打小女孩的身体以及头部,导致死亡。
二、男子为何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首先这场案件是一条生命的逝去,而被告犯罪嫌疑人虽然没有能够从轻处罚的情节,但是也没有存在从重处罚的情节,因此二审*维持原判,死刑缓期执行,并赔偿原告一定的精神损失费用。男子犯罪属于临时起意,并不是细胞已久,手段没有极其恶劣。在他自己的供述中,他说只用镐头击打了之后,你好像还有意识,但是还没有死亡,不构成故意杀人。
三、男子给了我们什么警示?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都控制不住,那么他跟禽兽又有什么区别呢?并且他的猥亵了女孩之后,竟然想将她杀死,这种想法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极大。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9:04
他的作案动机:猥亵女孩后怕她告诉别人杀人灭口。辽宁男子路过王霞家时,看到11岁的婷婷独自在自家,院子西边的大门开着,四周无人,心生邪念,将婷婷拖到厕所实施猥亵,后担心婷婷告诉他人,就用婷婷家院里放的镐头连续击打婷婷头部,致使婷婷当场死亡。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9:05
因为看到这位女孩独自一人,因此心生歹念,做出丧尽天良的事情。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9:05
嫌犯见色起意,在猥亵女童后,害怕他的罪行暴露,所以动了杀心。将小女孩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