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21 23:5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09:19
我国的社会保险金的工伤保险险种,历来都是用人单位承担,不可以将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金再转移转嫁从发放员工工资的应付金额里扣减。你发起提问对该公司再发放辞职员工的工资里扣400元的工伤保险费的做法显然是违法违规的,必须予以纠正。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09:16
如果辞职满期后还有两个多月的工资没有拿到手,公司要按每员工商保付400要扣除,我觉得这也不合理,毕竟现在你已经不在这干了,你可以在这谈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09:19
我认为辞职满期后,如果还有两个月的工资,工资还要扣这个工伤保险费的话,应该是不算太合理的,人家都不在这上班了,为啥还扣工伤保险费呢?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09:22
如果辞职,以后还有两个月的工资。公司要按员工每月扣除保险费用400元。the这也是合理合法的因为这两个词这也是合理合法的因为这两个月公司是要给你缴纳社这也是合理合法的因为这两个月公司是要给你缴纳社保的这也是合理合法的,因为这两个月公司是要给你缴纳社保的,所以这400元是你承担的社保那部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09:21
正常如果是合同约定的保险工伤保险费我们交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具体是否是400块钱我不知道,你可以到财会室就能查到,如果是多扣那肯定是不合法的。